中国—东盟自贸区于2002年启动建设,是中国对外商谈的首个自贸区,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。20年来,双方共同努力,不断充实和完善中国—东盟自贸协定,有力推动中国—东盟经贸关系实现跨越式发展。可以说,协定已经成为中国—东盟经贸关系的重要制度基石。
2021年11月,习近平主席出席中国—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时提出,尽早启动中国—东盟自贸区3.0版建设,得到东盟领导人积极响应。双方经协商,共同确定了谈判的涵盖范围,并于近期制定了谈判的程序规则及时间表和路线图。
一方面,双方将致力于提升与优化货物贸易和投资等现有领域,在现有中国—东盟自贸协定以及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的基础上,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。另一方面,双方将积极拓展新兴领域合作,将数字经济、绿色经济和供应链互联互通等共同感兴趣的领域纳入自贸协定,在相关领域加强合作,推动打造更加包容、现代、全面和互利的自贸区。
中国—东盟自贸区3.0版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双向贸易投资潜能,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;有利于双方共享数字经济、绿色经济等带来的新发展机遇,共同打造地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;有利于深化双方产业链、供应链、价值链合作,促进互利共赢。下一步,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加快推进中国—东盟自贸区3.0版谈判进程,为建立面向和平、安全、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中国—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作出新的贡献。